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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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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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5g |
5gx10袋 |
生产企业 |
西安仁仁药业有限公司 |
葵花药业集团(衡水)得菲尔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4058 |
国药准字H13023597 |
说明 | ||
适应症 |
疏风解表,芳香化湿,清暑解热。用于感冒,暑湿外受,症见发热头痛,胸闷无汗。 |
用于感冒或流感引起的咳嗽、咳痰。 |
用法用量 |
口服。每次10-15克(2/3袋-1袋),一日3次,温开水冲服。 |
口服。成人一次2包,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有恶心、胃肠道不适、头晕、嗜睡、口干、恶心、皮肤过敏等反应。 |
禁忌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1.肺出血、急性胃肠炎及肾炎患者禁用。 2.新生儿、早产儿禁用。 |
成分 |
藿香、野菊花、香薷、青蒿;辅料:蔗糖。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盐酸异丙嗪、愈创木酚磺酸钾、枸橼酸喷托维林。 |
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气芳香,味甜、微苦。 |
本品为粉红色颗粒;味甜、气芳香。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3.青光眼、膀胱颈梗阻、幽门及十二指肠梗阻、消化性溃疡及前列腺肥大等患者慎用。 4.老年人、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