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支装4g,10g |
0.5g |
生产企业 |
广东泰恩康制药厂有限公司 |
湖南中南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7155 |
国药准字H43021057 |
说明 | ||
适应症 |
驱风止痛,止痒。用于风火牙痛,蚊虫叮咬,头痛腹痛,晕车晕船,伤风感冒,风湿骨痛。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用法用量 |
外用,涂搽太阳穴、印堂穴或患处。 |
口服。成人一次1~2片,一日3~4次;老年人一日用量不超过5片。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孕妇及3岁以下的小儿禁用。 |
肝肾功能不全.阿司匹林对乙酰氨基酚过敏者以及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引起过哮喘、鼻炎及鼻息肉综合征者禁用。 |
成分 |
薄荷脑、樟脑、丁香罗勒油、水杨酸甲酯、桉油 |
贝诺酯。其化学名称为:4一乙酰胺苯基乙酰水杨酸酯。 |
性状 |
本品为软膏剂 |
本品为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4.本品仅用于一般蚊虫叮咬,对黄蜂等螫伤或有全身症状者应去医院就诊。5.用药后局部出现皮疹等过敏表现者应停用。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肝肾功能不全及有严重胃、肠溃疡病史者慎用。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