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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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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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支装4g,10g |
每包装10g(相当于总药材3.5g) |
生产企业 |
广东泰恩康制药厂有限公司 |
广西凌云县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7155 |
国药准字Z45021244 |
说明 | ||
适应症 |
驱风止痛,止痒。用于风火牙痛,蚊虫叮咬,头痛腹痛,晕车晕船,伤风感冒,风湿骨痛。 |
清热解毒,凉血消肿。本品用于风热感冒,咽炎,扁桃体炎,目痛,牙痛及痈肿疮疖。 |
用法用量 |
外用,涂搽太阳穴、印堂穴或患处。 |
开水冲服,一次10~20克,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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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3岁以下的小儿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薄荷脑、樟脑、丁香罗勒油、水杨酸甲酯、桉油 |
主要成份金银花,连翘,黄芩。 |
性状 |
本品为软膏剂 |
本品为浅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4.本品仅用于一般蚊虫叮咬,对黄蜂等螫伤或有全身症状者应去医院就诊。5.用药后局部出现皮疹等过敏表现者应停用。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