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支装4g,10g |
每瓶装5ml |
生产企业 |
广东泰恩康制药厂有限公司 |
包头中药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7155 |
国药准字Z15021377 |
说明 | ||
适应症 |
驱风止痛,止痒。用于风火牙痛,蚊虫叮咬,头痛腹痛,晕车晕船,伤风感冒,风湿骨痛。 |
止痛杀菌,防蛀。用于风火牙痛,牙龈红肿,虫蛀牙痛及一切神经牙痛。 |
用法用量 |
外用,涂搽太阳穴、印堂穴或患处。 |
用药棉蘸药水涂于患处。 |
副作用 | ||
禁忌 |
孕妇及3岁以下的小儿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薄荷脑、樟脑、丁香罗勒油、水杨酸甲酯、桉油 |
荜茇、细辛、高良姜、丁香、冰片,辅料为:乙醇。 |
性状 |
本品为软膏剂 |
本品为浅棕色的澄明液体;气香,味辛、凉。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4.本品仅用于一般蚊虫叮咬,对黄蜂等螫伤或有全身症状者应去医院就诊。5.用药后局部出现皮疹等过敏表现者应停用。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孕妇慎用。3.适用于龋齿引起的牙齿疼痛。如牙龈红肿疼痛明显,甚至开口受限者应去医院就诊。4.用药三天后牙痛不减或加重者,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使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应将瓶盖拧紧,以免药物挥发影响疗效。7.本品为止痛剂,能缓解龋齿疼痛,但应做进一步的牙科治疗。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