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粒装0.29g |
6.4g*10袋(青龙牌) |
生产企业 |
安徽高山药业有限公司 |
河北永丰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80053 |
国药准字Z13021946 |
说明 | ||
适应症 |
活血化瘀,理气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胃脘痛,症见:胃脘胀痛或刺痛,两胁胀闷、嘈杂、吞酸。 |
活血调经,逐瘀生新。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经血不调,行经腹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粒,一日2次。 |
口服,一次30丸,一日2次。 |
副作用 |
药后偶见眩晕及消化道反应,一般可自行缓解。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月经过多的妇女禁服。 |
孕妇忌服。 |
成分 |
胶囊剂,内容物为深棕色的粉末;气香,味微苦。 |
五灵脂、桃仁霜、香附(醋炙)、肉桂、大黄、当归、青皮、莪术、丹参、红花。 |
性状 |
胶囊剂,内容物为深棕色的粉末;气香,味微苦。 |
本品为黑棕色水丸;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服辛辣刺激性食物及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其他活血中成药及含有人参的制剂。3.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年老体弱患者不宜服用本药。5.服药3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到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2.不宜与含有人参的制剂合用。3.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4.月经过多者不宜服用本药。5.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量少,或月经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7.服药二周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2.老人、哺乳期妇女用药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