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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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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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3g |
11袋 |
生产企业 |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华夏国药(菏泽)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0077 |
国药准字H13023521 |
说明 | ||
适应症 |
解表化湿,和中消食。用于小儿暑湿感冒,症见头痛发热、腹痛胀满、呕吐泄泻、小便不利。 |
?本品适用于缓解儿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1~2次;周岁以内小儿酌减。 |
温水冲服。年龄1~3岁,体重10~15公斤,一次用量0.5~1袋,一日3次。年龄4~6岁,体重16~21公斤,一次用量1~1.5袋,一日3次。年龄7~9岁,体重22~27公斤,一次用量1.5~2袋,一日3次。年龄10~12岁,体重28~32公斤,一次用量2~2.5袋,一日3次。 |
副作用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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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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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广藿香、紫苏叶、香薷、陈皮、姜厚朴、麸炒枳壳、砂仁、炒白扁豆、炒山楂、六神曲(炒)、炒麦芽、茯苓、甘草、滑石、朱砂。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12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0.5毫克,人工牛黄5毫克。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至黑褐色的大蜜丸;味微甜、略酸苦。 |
本品为淡黄色至黃色或淡橙黄色颗粒。 |
注意事项 |
1.本品含朱砂,不宜过量久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2.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本品可嚼服,也可分份吞服。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3.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