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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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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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0g |
每支装10ml,每瓶装100ml,每瓶装60ml |
生产企业 |
李时珍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健民集团叶开泰国药(随州)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1265 |
国药准字Z20064399 |
说明 | ||
适应症 |
健脾开胃,行气消痞。用于脾虚气滞,脘腹痞闷,食欲不振,大便溏软。 |
健脾,消食,止泻。用于婴儿非感染性腹泻属脾虚挟滞证候者。症见:大便次数增多,粪质稀、气臭、含有未消化之物,面色无华,乳食少进,腹胀腹痛,睡眠不宁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克,一日2次。 |
口服。六个月以内婴儿,一次5毫升,一日3次;六个月至一周岁内,一次10毫升,一日3次;一周岁以上至二周岁,一次15毫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药后呕吐。 |
禁忌 |
忌食生冷食物。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木香、枳实(麸炒)、砂仁、白术(麸炒)。 |
白扁豆(炒),鸡内金(炒)、木香、川贝母、山药、体外培育牛黄、碳酸氢钠。辅料为蔗糖、尼泊金乙酯。 |
性状 |
木香、枳实(麸炒)、砂仁、白术(麸炒)。 |
本品为淡黄棕色的澄清液体;气香,味甜、微咸。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食物。2.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药三日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不适用于感染性腹泻,尤其是烈性传染病所致腹泻。2.大便次数每日超过10次,具有较明显脱水表现者,需注意配合其他治疗措施。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