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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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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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0g |
每粒装0.4g |
生产企业 |
华润三九(枣庄)药业有限公司 |
湖北虎泉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7021246 |
国药准字Z20060388 |
说明 | ||
适应症 |
健脾开胃,行气消痞。用于脾虚气滞,脘腹痞闷,食欲不振,大便溏软。 |
养血疏肝,健脾利湿,活血调经。用于血虚、肝郁、脾虚型的原发性痛经。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经前3天开始服药,连服10天,三个月经周期为一疗程。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少数病人可见咽干及消化道反应,一般不影响继续治疗。 |
禁忌 |
忌食生冷食物。 |
感冒发热者忌用。 |
成分 |
木香、枳实(麸炒)、砂仁、白术(麸炒)。 |
白芍、当归、川芎、白术、茯苓、泽泻。 |
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的水丸;气微香,味苦、略辛。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棕色至棕褐色粉末;气微,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食物。2.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药三日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生冷食物、不宜洗凉水澡。2.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孕妇慎用。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痛经伴月经过多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5.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