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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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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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0克 |
0.2g*24粒(新活力) |
生产企业 |
云南腾药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临汾宝珠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3021652 |
国药准字H14021491 |
说明 | ||
适应症 |
健脾燥湿,理气和中。本品主要用于湿食阻滞中焦所致的胃痛,症见胃脘胀痛,饮食减少,餐后胀甚,嗳气酸腐,口粘便溏。 |
用于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袋(10克),一日2次。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长期用药或加大剂量时可出现:男性乳房肿胀、泌乳现象、性欲减退、腹泻、眩晕或头痛、肌痉挛或肌痛、皮疹、脱发等。 2.偶见的不良反应有:①精神紊乱,多见于老年或重病患者,停药后48小时内能恢复;②咽喉痛热;③不明原因的出血或瘀斑,以及异常倦怠无力;④粒细胞减少或其他异常血象,多见于合并症严重之患者。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成分 |
苍术(炒)、厚朴(姜炙)、陈皮、砂仁、香附(醋炙)、甘草,辅料为蔗糖。 |
本品每片含西咪替丁0.2克。辅料为:淀粉、微晶纤维素、聚山梨酯80、预胶化淀粉、羧甲淀粉钠、硬脂酸镁。 |
性状 |
本品为灰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脾胃阴虚者慎用,其表现为食欲不振,口干舌燥,手足心热等。 2.忌食生冷食物。 3.重度胃痛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糖尿病患者、小儿及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症状未改善,应停止服用,并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儿童、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下列情况慎用:严重心脏及呼吸系统疾患、系统性红斑狼疮、器质性脑病、肝肾功能不全。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