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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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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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0g |
每袋装4g |
生产企业 |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3021636 |
国药准字Z20054126 |
说明 | ||
适应症 |
健脾,燥湿。用于胃脘胀痛。 |
疏肝解郁,益气养血,健脾安神。用于绝经前后引起的心悸气短,烦燥易怒,眩晕失眠,阵热汗出,胸乳胀痛,月经紊乱。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口服。水蜜丸一次4~8克,大蜜丸一次1~2丸,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苍术(炒)、厚朴(姜炙)、陈皮、砂仁、香附(醋炙)、甘草。 |
柴胡、黄芩、白芍、墨旱莲、人参、党参、郁金、香附(醋制)、当归、薄荷、川芎、玄参、茯苓、法半夏、石菖蒲、牡丹皮、陈皮、干姜、白术(麸炒)、丹参、王不留行(炒)、女贞子(酒炙)。 |
性状 |
本品为灰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黑褐色水蜜丸;气微香,味甘、微苦。 |
注意事项 |
1.脾胃阴虚者慎用,其表现为食欲不振,口干舌燥,手足心热等。 2.忌食生冷食物。 3.重度胃痛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糖尿病患者、小儿及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症状未改善,应停止服用,并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少进油腻。 2.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3.月经紊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药。 4.心悸气短症状明显,应去医院诊治。 5.服药4周症状无改善,应到医院诊治。 6.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