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砂平胃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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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香砂平胃丸

麝珠明目滴眼液

规格

每瓶装6g

0.3g*5ml
生产企业

福州海王金象中药制药有限公司

福建麝珠明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5020264

国药准字Z19990015
说明
适应症

温中和胃。用于不思饮食,胃脘满闷或泛吐酸水。

消翳明目。用于老年性初、中期白内障;视疲劳,症见眼部疲倦、眼酸胀痛、眼干涩、视物模糊。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瓶,一日1-2次。

滴眼。取本品1支(0.3克)倒入装有5毫升生理盐水的滴眼瓶中,摇匀,即可滴眼,每滴1滴闭眼15分钟。

白内障者:每次3滴,1日2次。

视疲劳者: 每次1-2滴,一日3次。一个疗程4周。

副作用

目前尚未检索到本品的不良反应

偶见用药后球结膜充血、轻度水肿。

禁忌

1胃热呕吐者(表现为恶心呕吐兼口渴喜冷、口臭心烦、舌红苔黄等)。  2 素体阴虚者(表现为形体消瘦、两颧发红、心烦少眠、盗汗、口燥咽干、舌红少苔等)以及年老体弱者。  3 慢性肝炎并发黄疸、脾肿大者。

尚不明确

成分

苍术、厚朴(姜制)、木香、砂仁、陈皮、甘草。

珍珠(水飞)、麝香、冬虫夏草、石决明(煅)、黄连、黄柏、大黄、冰片、蛇胆汁、猪胆膏、炉甘石(煅)、紫苏叶、荆芥。

性状

本品为棕褐色的水丸;气芳香,味辛苦。

为淡黄色粉末,具特异香气。溶剂为无色澄明液体。

注意事项

1孕妇及过敏体质者慎用。  2 脾胃阴虚者慎用(其表现为食欲不振,口干舌燥,手足心热等)。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儿童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5 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重度胃痛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7 服用本品症状加重,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及时去医院诊治。  8 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生冷、油腻、煎炸食物和海腥发物,并且不宜进食过饱,以免加重脾胃负担,不利于脾胃功能的恢复。  9 服药期间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  10 服药期间应注意休息,不宜劳累。

1.忌烟、酒刺激食物。 2.用药后有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结膜水肿者停用,并到医院就诊。 3.用药后如视力下降明显应到医院就诊检查。 4.治疗过程中局部出现炎症反应,立即停药,并对症治疗。 5.本品配成眼药水需在15天内用完。 6.配制使用时应防止污染。滴眼时要充分振摇,滴后旋紧瓶盖。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