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司匹林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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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阿司匹林片

阿司匹林肠溶片

规格

0.5g

0.1g*24片
生产企业

国药集团汕头金石制药有限公司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4021046

国药准字H37021845
说明
适应症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用法用量

1.成人常用量 口服

(1)解热、镇痛:一次0.3~0.6g,一日3次,必要时可每4小时一次。

(2)抗炎、抗风湿:一日3~6g,分4次口服。

(3)抑制血小板聚集:小剂量应用。 局部缺血性脑卒中和一过性脑缺血发作,预防心肌梗死发生、不稳定型心绞痛、慢性稳定型心绞痛,一次50~300mg,一日一次; 急性心肌梗死,初始剂量300mg,维持剂量为每日50~100mg; 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CABG),每日300mg,可术后6小时开始; 经皮腔内冠状动脉成形术(PTCA),手术前2小时给予初始剂量300mg,维持剂量为每日50mg-100mg; 颈动脉内膜切除术,建议手术前开始,一次100mg-300mg,一日1次。

(4)胆道蛔虫病:口服一次1g,一日2~3次,连用2~3日;阵发性绞痛停止24小时后停用,然后进行驱虫治疗。

2. 小儿常用量口服。

(1)解热、镇痛:每日按体表面积1.5g/m2,分4~6次口服,或每次按体重5~10mg/kg,或每次每岁60mg,必要时可每4~6小时一次。

(2)抗风湿:每日按体重80~100mg/kg,分2~4次服,如1~2周未获疗效,可根据血要浓度调整剂量。有些病例需增至每日1。0mg/kg。

(3)儿科皮肤粘膜淋巴结综合征(川崎病):开始每日按体重80~100mg/kg,每日3~4次;退热1~2天后改为每日20mg/kg,每日2~4次;症状解除后减少剂量至每日2~5mg/kg,每日一次,连续服用2月或更久。

用法:口服。肠溶片应饭前用适量水送服。

1.降低急性心肌梗死疑似患者的发病风险:建议首次剂量300mg,嚼碎后服用以快速吸收。以后每天100-200mg。

2.预防心肌梗死复发:每天100-300mg。

3.中风的二级预防:每天100-200mg。

4.降低短暂性脑缺血发作(TIA)及其继发脑卒中的风险:每天100-200mg。

5.降低稳定性和不稳定性心绞痛患者的发病风险:每天100-300mg。

6.动脉外科手术或介入手术后,如经皮冠脉腔内成形术(PTCA),冠状动脉旁路术(CABG),颈动脉内膜剥离术,动静脉分流术:每天100-300mg。

7.预防大手术后深静脉血栓和肺栓塞:每天100-200mg。

8.降低心血管危险因素者(冠心病家族史﹑糖尿病﹑血脂异常﹑高血压﹑肥胖﹑抽烟史﹑年龄大于50岁者)心肌梗死发作的风险:每天100mg。

副作用

1.较常见的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等胃肠道反应。

2.较少见或罕见的有(1)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表现为血性或柏油样便,胃部剧痛或呕吐血性或咖啡样物,多见于大剂量服药患者。(2)支气管痉挛性过敏反应,表现为呼吸困难或哮喘。(3)皮肤过敏反应,表现为皮疹、荨麻疹、皮肤瘙痒等。(4)血尿、眩晕和肝脏损害。

1.较常见的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等胃肠道反应。

2.较少见或罕见的有

(1)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表现为血性或柏油样便,胃部剧痛或呕吐血性或咖啡样物,多见于大剂量服药患者。

(2)支气管痉挛性过敏反应,表现为呼吸困难或哮喘。

(3)皮肤过敏反应,表现为皮疹、荨麻疹、皮肤瘙痒等。

(4)血尿、眩晕和肝脏损害。

禁忌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2.哮喘、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和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3.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溃疡病活动期患者禁用。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2.哮喘、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和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3.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溃疡病活动期患者禁用。

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2-(乙酰氧基)苯甲酸

本品主要成份:阿司匹林。

性状

本品为白色片

本品为肠溶包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3.年老体弱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5.痛风、肝肾功能减退、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的患者慎用。

6.发热伴脱水的患儿慎用。

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3. 必须整片吞服,不得碾碎或溶解后服用。

4. 年老体弱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 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6. 痛风、肝肾功能减退、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的患者慎用。

7. 发热伴脱水的患儿慎用。

8.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9.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