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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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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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0g | |
生产企业 |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物研究所有限公司 |
库尔勒龙之源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2148 |
国药准字Z65020049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用于病毒性感冒,咽喉肿痛。 |
本品具有清热解毒的功效,用于病毒性感冒,咽喉肿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3次。 |
开水口服。一次5-10克,一日3-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板蓝根。辅料为蔗糖。 |
板蓝根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的液体;味甜。 |
本品为棕色或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 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