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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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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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片重0.4g | |
生产企业 |
许昌高新制药有限公司 |
哈药集团三精千鹤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1020896 |
国药准字Z20050564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用于病毒性感冒,咽喉肿痛。 |
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火毒内盛所致发热、咽喉肿痛、舌质红绛、苔黄、脉数者;上呼吸道感染、病毒性感冒、急性咽炎、急性气管炎等病症属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4片,一日3次。 |
本品可直接口服,也可将本品放入适量温开水中,待分散均匀后再口服,一次2~4片,一日一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板蓝根。 |
胆酸、猪去氧胆酸、黄芩苷、珍珠母、栀子、水牛角、板蓝根、金银花。辅料为:糊精、交联聚乙烯吡咯烷酮、硫酸钙、氯化钠、微粉硅胶、柠檬酸、阿司帕坦、硬脂酸镁。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褐色;气微,味微甜后苦涩。 |
本品为淡黄色或棕黄色片;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久病体虚患者如出现腹泻时慎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