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氟米特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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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来氟米特片

祖师麻注射液

规格

10mg*40片

每支装2ml
生产企业

福建汇天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朗致集团万荣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0175

国药准字Z14020999
说明
适应症

成人类风湿性关节炎。

祛风除湿,活血止痛。用于肢体关节肿胀、冷痛或刺痛,活动屈伸不利,阴雨天加重,舌有瘀斑,脉沉弦者;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属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

睡前口服,每日一次,每次20毫克(2片)。

使用本药治疗期间,可继续使用非甾体类抗炎镇痛药或低剂量皮质类固醇药物。

肌内注射,一次1~2ml,一日1~2次。

副作用

主要表现为:白细胞下降、瘙痒、食欲下降、乏力、头晕、腹泻、轻度肝损伤、皮疹和恶心等。

国外同类药物进行Ⅲ期临床试验时,1-3%的患者出现如下不良反应:

全身性:脓肿,囊肿,发烧,颈痛,不适和骨盆痛;

心血管:心绞痛,偏头痛,心悸,心动过速,静脉曲张,脉管炎和血管舒张;

消化系统:胆结石,结肠炎,便秘,食管炎,气胀,黑便,咽炎,唾液腺肥大,牙龈炎,口腔炎和牙齿排列不整齐;

内分泌:糖尿病和甲状腺功能亢进;

血液和淋巴系统:贫血(缺铁性贫血)和紫癜;

代谢和营养:肌酸磷酸激酶活性升高,高血糖和高血脂;

肌肉骨骼系统:关节炎,骨坏死,骨痛,粘液囊炎和肌肉痉挛;

呼吸系统:肺部不适,气喘,呼吸困难和鼻出血;

神经系统:焦虑,抑郁,口干,失眠,神经痛,神经炎,睡眠紊乱,出汗和眩晕;

皮肤和附属物:痤疮,接触性皮炎,真菌性皮炎,毛发变色,单纯性疱疹,带状疱疹,斑丘疹,指甲异常,皮肤变色,皮肤异感,皮肤小结,皮下结和皮肤溃疡;

泌尿生殖系统:蛋白尿,血尿,膀胱炎,排尿困难,前列腺炎和尿频,月经不调,阴道念珠菌病;

感官:视力模糊,白内障,眼部不适,结膜炎,味觉倒错。

1、过敏反应:皮肤潮红、皮疹、瘙痒、呼吸困难、心悸、紫绀、血压下降、过敏性休克等。

2、呼吸系统:胸闷、呼吸急促、呼吸困难等。

3、皮肤:皮疹、瘙痒、皮肤潮红等。

4、全身:寒战、畏寒、发热、疼痛、四肢发冷等。

5、用药部位:疼痛、红肿、屈伸不利等。

6、其他:头晕、恶心、呕吐、心悸、多汗等。

禁忌

以下患者禁用:

1.对来氟米特及其代谢产物过敏者;

2.孕妇及尚未采取可靠避孕措施的育龄妇女及哺乳期妇女。

【注意事项】

1.严重免疫缺陷病人,骨髓发育不良者,乙型或丙型肝炎患者,严重或无法控制感染患者和活疫苗免疫时不宜使用本品。

2.准备生育的男性应考虑停止治疗,同时服用消胆胺或活性炭。

3.如来氟米特使用过程中,出现罕见不良反应,如骨髓抑制,斯-约二氏综合症,毒性表皮坏死,停止服用来氟米特,同时服用消胆胺或活性炭,降低血浆中M1水平。

4.来氟米特使用过程中,可出现一过性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升高,故服用初期,应每月检测一次ALT。如ALT升高在正常值2倍以内([80U/L),继续观察:如ALT升高在正常值2倍~3倍(80~120U/L),减半量服用,继续观察。若ALT继续升高或仍然维持在80~120U/L,应中断治疗;如ALT大于正常值3倍以上(]120U/L),应停药,且进行消胆胺或活性炭治疗。停药后,ALT恢复正常,可继续用药,同时加强护肝治疗及随访,多数病人不会出现ALT再次升高。

5.服用期间出现白细胞下降,如白细胞>3×109/L,继续服用观察;如白细胞在2×109/L~3×109/L之间,减半观察,继续用药期间,多数病人可恢复正常,若复查白细胞仍低于3×109/L,则中断治疗;如白细胞<2×109/L,中断治疗。

6.如患者有血液异常病史或肾功能和肝功能不全患者,使用本品时应慎重,经常进行血液和临床检测。

7.如果剂量过大或出现毒性时。可给予消胆胺或活性炭加以消除。具体方法:口服消胆胺3次/日,每次8克,连续服用11天,1天M1血浆浓度降低约40%,2天降低约49%~65%,11天降低约0.02ug/mL。或者通过胃管或口服给予活性炭(混悬液),每6小时50克,1天M1血浆浓度降低约37%,2天降低约48%。

1、对本品或含有黄瑞香根皮和茎皮制剂及成份中所列辅料过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病史者禁用。

2、本品含苯甲醇,禁止用于儿童肌肉注射。

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来氟米特。

黄瑞香的根皮和茎皮,辅料为:聚山梨酯80、苯甲醇、无水亚硫酸钠。

性状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本品为黄棕色的澄明液体。

注意事项

1.严重免疫缺陷病人,骨髓发育不良者,乙型或丙型肝炎患者,严重或无法控制感染患者和活疫苗免疫时不宜使用本品。 2.准备生育的男性应考虑停止治疗,同时服用消胆胺或活性炭。 3.如来氟米特使用过程中,出现罕见不良反应,如骨髓抑制,斯-约二氏综合症,毒性表皮坏死,停止服用来氟米特,同时服用消胆胺或活性炭,降低血浆中M1水平。 4.来氟米特使用过程中,可出现一过性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升高,故服用初期,应每月检测一次ALT。如ALT升高在正常值2倍以内([80U/L),继续观察:如ALT升高在正常值2倍~3倍(80~120U/L),减半量服用,继续观察。若ALT继续升高或仍然维持在80~120U/L,应中断治疗;如ALT大于正常值3倍以上(]120U/L),应停药,且进行消胆胺或活性炭治疗。停药后,ALT恢复正常,可继续用药,同时加强护肝治疗及随访,多数病人不会出现ALT再次升高。 5.服用期间出现白细胞下降,如白细胞>3×109/L,继续服用观察;如白细胞在2×109/L~3×109/L之间,减半观察,继续用药期间,多数病人可恢复正常,若复查白细胞仍低于3×109/L,则中断治疗;如白细胞<2×109/L,中断治疗。 6.如患者有血液异常病史或肾功能和肝功能不全患者,使用本品时应慎重,经常进行血液和临床检测。 7.如果剂量过大或出现毒性时。可给予消胆胺或活性炭加以消除。具体方法:口服消胆胺3次/日,每次8克,连续服用11天,1天M1血浆浓度降低约40%,2天降低约49%~65%,11天降低约0.02ug/mL。或者通过胃管或口服给予活性炭(混悬液),每6小时50克,1天M1血浆浓度降低约37%,2天降低约48%。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1、本品有严重过敏反应病例报告,应在有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使用,使用者应接受过过敏性休克抢救培训,用药后出现过敏反应或其他严重不良反应须立即停药并及时救治。

2、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功能主治使用,禁止超功能主治用药。

3、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推荐的用法用量使用,不超剂量、不长期连续用药,禁止静脉给药等。

4、用药前应仔细询问过敏史,对过敏体质者应慎用。

5、本品保存不当可能会影响药品质量,用药前应认真检查本品,发现药液出现浑浊、沉淀、变色、结晶等药物性状改变以及瓶身有漏气、裂纹等现象时,均不得使用。

6、本品应单独使用,严禁与其他药品混合配伍使用。

7、对老年人、肝肾功能异常患者等特殊人群和初次使用中药注射剂的患者应慎重使用,加强监测。

8、加强用药监测。发现异常,立即停药,采用积极救治措施,救治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