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2.5mg |
40mg(按C24H25ClFN5O3计) |
生产企业 |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1001 |
国药准字J20170028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抗雌激素治疗无效的晚期乳腺癌绝经后患者。 |
适用于晚期egfr基因突变非小细胞肺癌(nsclc)的一线治疗及her2阳性的晚期乳腺癌患者。阿法替尼是一种口服药物,是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和人表皮受体2(her2)酪氨酸激酶的不可逆抑制剂。为第二代egfr靶向药物。 |
用法用量 |
口服,每次2.5mg(1片),口服,每天一次。老年患者﹑轻中度肝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10ml/min的患者无须调整剂量。 |
(1) gilotrif推荐剂量是40mg/天,每天1次,直至疾病进展或患者无较长耐受。(2) 口服,空腹服用,至少餐前1小时或餐后2小时服用gilotrif。 |
副作用 |
骨骼肌疼痛、恶心、头痛、关节疼痛、疲劳、呼吸困难、咳嗽、便秘、呕吐、腹泻、胸痛、病毒感染、面部潮红、腹痛等。 |
最常见的毒副作用是腹泻、阿法替尼介入治疗的皮疹、恶心、高血压、厌食;无症状的qt间期延长和蛋白尿。随着剂量增加,可能出现低磷酸盐血 症、毛囊炎、转氨酶升高、非特异性肠梗阻、血小板减小、充血性心衰、深静脉血栓、肺栓塞等。最常见的剂量限制性毒性(dlts)是腹泻、高血压和皮疹。 |
禁忌 |
1.对本品及其辅料过敏者禁用。 2.绝经前妇女慎用。 3.严重肝肾功能损伤者慎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来曲唑。 |
阿法替尼。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浅蓝色 薄膜包衣,圆形双凸形, 斜缘片在一侧凹陷有“t40" 和另一侧有boehringer ingelheim公司符号等字样。 |
注意事项 |
1.本品应用于绝经后妇女,如孕妇需使用本品,应注意本品对胎儿的潜在危险(动物实验证明本品具有胚胎毒性)。 2.少数患者出现肝脏生化指标异常,而与肝转移无关。 3.特殊的群体少儿、老人和人种在研究群体中(成人35岁至80岁以上),年龄不同未见药物动力学参数变化。来曲唑药代动力学在成人与儿童间的差别尚未研究。人种间的药代动力学差异也未研究。肾功能不全者对肾功能不同的志愿者(24小时排除肌氨酸9~116ml/min)的研究,服用2.5mg单剂量来曲唑,肾功能的不同并未对药代动力学参数产生影响。另外,347例晚期乳腺癌病人,约半数服用2.5mg来曲唑,半数服用0.5mg来曲唑,肾功能损伤(肌氨酸酐排量:20~50ml/min)并不影响来曲唑的血药浓度。肝功能不全者对不同程度的肝功能障碍受试者(如肝硬化、Child-Pugh-ClassificationAandB)进行的调查研究表明,中等肝功能障碍受试者的AUC比正常受试者高37%,但仍在无功能损伤受试者的AUC范围之中。患者严重肝损伤的病人(Child-Pugh-Classification)尚未研究(见剂量和服法、肝损伤)。 4.运动员慎用。。 |
(1)腹泻:腹泻可能导致脱水和肾衰。阿法替尼对严重和对抗腹泻药物无反应,若长时间腹泻应立即停止gilotrif。(2)大疱和剥脱性皮肤疾病:阿法替尼片说明书提到0.15%患者中产生严重大疱,起泡,和去角质病变。对威胁生命的皮肤反应应终止药物。对严重和延长皮肤 反应的应停止给药gilotrif。(3)间质性肺病(ild):有1.5%的患者发生过。对肺症状急性发作或恶化的停止给药gilotrif。如被诊断ild的应立即终止gilotrif。(4)肝毒性:在0.18%患者中发生致命性肝损伤。用定期肝检验监视。对肝检验严重或恶化应停止给药或终止gilotrif。(5)角膜炎:在0.8%患者中发生。(6)胚胎胎儿毒性:可致胎儿危害。禁止并告知女性对胎儿潜在的危害和有效避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