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苏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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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梅苏颗粒

小儿酚氨咖敏颗粒

规格

每袋重10g

5gx6袋
生产企业

浙江天一堂药业有限公司

吉林省东盟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3020548

国药准字H22025380
说明
适应症

清解暑热,生津止渴。用于感冒暑热引起的口渴,咽干,胸中满闷,头目眩晕。

用于儿童发热、头疼、关节痛等感冒症状。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克,一日3~4次。

口服。温开水冲服,1-2岁每次半袋;3-4周岁一次3/4袋;5-9周岁1袋/次;一日三次或遵医嘱。

副作用

尚不明确。

1、长期大量使用可发生血小板减少症及肝脏损害,甚至出现黄疸;原有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可使肾功能损害进一步加重。 2、偶见胸闷、咽喉痛、疲劳、虚弱感、心悸或皮肤瘀斑、出血倾向、嗜睡、痰液粘稠。

禁忌

尚不明确。

1、对氨基比林,咖啡因或马来酸氯苯那敏过敏者禁用。 2、胃溃疡患者禁用。 3、新生儿或早产儿禁用。

成分

乌梅肉、薄荷、紫苏叶、葛根。辅料为蔗糖。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袋含氨基比林、对乙酰氨基酚、咖啡因、马来酸氯苯那敏。

性状

本品为土黄色或黄色的颗粒,味甜,微酸。

本品为的着色的颗粒;味甜。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交叉过敏反应:对阿司匹林过敏者对本品一般不过敏。对安乃近等吡唑酮类药品过敏者忌用。   

2、新生儿及早产儿不宜使用。   

3、下列情况慎用:乙醇中毒,肝病或病毒性肝炎,肾功能不全。   

4、本品不宜大量长期使用。大量使用或长期治疗期间应定期作造血功能及肝功能检查。   

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