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苏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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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梅苏颗粒

复方银翘氨敏胶囊

规格

每袋重10g

12粒
生产企业

河北金牛原大药业科技有限公司

江西汇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3022364

国药准字H36022142
说明
适应症

清解暑热,生津止渴。用于感冒暑热引起的口渴,咽干,胸中满闷,头目眩晕。

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鼻塞,咽痛,咳嗽口干等症状。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克,一日3~4次。

口服,成人一次2粒,一日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偶见白细胞或血小板减少、厌食、恶心、呕吐、皮疹等不良反应。

禁忌

尚不明确。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成分

乌梅肉、薄荷、紫苏叶、葛根。辅料为蔗糖。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对乙酰氨基酚113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13毫克、连翘挥发油0.00032毫升、薄荷油0.00116毫升、维生素C53.23毫克、银翘浸膏161.3毫克、荆芥挥发油0.00024毫升。辅料为:淀粉。

性状

金牛梅苏颗粒为土黄色或黄色的颗粒,味甜,微酸。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浅棕色至棕色粉末;味苦,微酸,有清凉感。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昆明中药梅苏颗粒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昆明中药梅苏颗粒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昆明中药梅苏颗粒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昆明中药梅苏颗粒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3、前列腺肥大和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6、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7、禁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8、本品不适用于风寒感冒患者。9、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