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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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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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重10g |
45片 |
生产企业 |
河北金牛原大药业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逸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2364 |
国药准字H44022796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解暑热,生津止渴。用于感冒暑热引起的口渴,咽干,胸中满闷,头目眩晕。 |
适用于治疗膝关节和腰椎增生性关节炎、急、慢性风湿、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肩周炎、强直性脊椎炎、莱特尔综合症、神经痛、偏头痛、痛经、胆绞痛以及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克,一日3~4次。 |
口服,一次1~2片,一日1~2次,于进食或饭后即服。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口服不良反应少,偶见过敏反应,有皮疹等表现。 |
禁忌 |
尚不明确。 |
肾功能不全、孕妇、从事危险或精细工作人员、精神病、癫痫、活动性胃十二指肠溃疡患者及小儿禁用。 |
成分 |
乌梅肉、薄荷、紫苏叶、葛根。辅料为蔗糖。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吲哚美辛25mg和盐酸氨基葡萄糖76mg。 |
性状 |
金牛梅苏颗粒为土黄色或黄色的颗粒,味甜,微酸。 |
本品为肠溶衣片,除去肠溶衣后显类白色或淡黄色。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昆明中药梅苏颗粒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昆明中药梅苏颗粒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昆明中药梅苏颗粒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昆明中药梅苏颗粒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肠溶衣片,应整片吞服,以防药物在胃中被破坏。2.连续使用3天后炎症仍未消除,应向医师咨询。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触及的地方,儿童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4.当药品形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