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苏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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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梅苏颗粒

二十五味竺黄散

规格

每袋重10g

每袋装12g
生产企业

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

金诃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53021163

国药准字Z63020076
说明
适应症

清解暑热,生津止渴。用于感冒暑热引起的口渴,咽干,胸中满闷,头目眩晕。

解热消炎,止咳平喘,排脓。用于肺疼痛,肺脓疡,重感冒迁延不愈,胸胁热痛,久咳咯血等。主治胸腔的热症。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克,一日3~4次。

一次1.2g,一日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儿童及老年人慎用,孕妇、婴幼儿及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成分

乌梅肉、薄荷、紫苏叶、葛根。辅料为蔗糖。

天竺黄、红花、丁香、肉豆蔻、豆蔻、草果、甘草、葡萄、木香马兜铃、檀香、降香、诃子、毛诃子、余甘子(去核)、香旱芹、木香、丛菔、力嘎都、兔耳草、卵辧蚤缀、肉果草、沙棘膏、角蒿、牛尾蒿、牛黄。

性状

本品为土黄色或黄色的颗粒,味甜,微酸。

本品为红棕色粉末;具木香特异香气,味酸、苦、微甜。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昆明中药梅苏颗粒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昆明中药梅苏颗粒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昆明中药梅苏颗粒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昆明中药梅苏颗粒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含木香马兜铃药材,该药材含马兜铃酸,马兜铃酸可引起肾脏损害等不良反应。

2.本品为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处方购买,在医师指导下使用,并定期检查肾功能,如发现肾功能异常应立即停药。

3.儿童及老年人慎用,孕妇、婴幼儿及肾功能不全者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