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苏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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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梅苏颗粒

藿香正气水

规格

每袋重10g

每支装10ml
生产企业

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

浙江天一堂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53021163

国药准字Z33020576
说明
适应症

清解暑热,生津止渴。用于感冒暑热引起的口渴,咽干,胸中满闷,头目眩晕。

本品适用于解表化湿,理气和中。用于外感风寒、内伤湿滞或夏伤暑湿所致的感冒,症见头痛昏重、胸膈痞闷、脘腹胀痛、呕吐泄泻;胃肠型感冒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克,一日3~4次。

本品口服。一次5~10毫升,一日2次,用时摇匀。

副作用

尚不明确。

1.近年来,应用藿香正气水出现的过敏反应,应引起重视。

2.有报道服用藿香正气水致荨麻疹样药疹、上消化道出血、过敏性紫癜以及低血糖。

禁忌

尚不明确。

1.孕妇禁用。

2.对本品及其成分过敏者。

3.风热感冒,表现为发热重,微怕风,出汗,头胀痛,口干想喝水,或见咽干,咽痛,鼻塞,流黄浓鼻涕,咳嗽,咯黄黏痰等。

4.风寒感冒表现为自觉怕冷重,发热轻,无汗,头身疼痛,或见鼻塞,流清涕等症状者。

成分

乌梅肉、薄荷、紫苏叶、葛根。辅料为蔗糖。

苍术、陈皮、厚朴(姜制)、白芷、茯苓、大腹皮、生半夏、甘草浸膏、广藿香油、紫苏叶油。辅料为乙醇。

性状

本品为土黄色或黄色的颗粒,味甜,微酸。

本品为深棕色的澄清液体(久贮略有浑浊);味辛、苦。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昆明中药梅苏颗粒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昆明中药梅苏颗粒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昆明中药梅苏颗粒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昆明中药梅苏颗粒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饮食宜清淡。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2.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吐泻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5.本品含乙醇(酒精)40%~50%,服药后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