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苏颗粒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梅苏颗粒

藿香正气口服液

规格

每袋重10g

每支装10ml
生产企业

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

北京亚东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53021163

国药准字Z11020483
说明
适应症

清解暑热,生津止渴。用于感冒暑热引起的口渴,咽干,胸中满闷,头目眩晕。

解表化湿,理气和中。用于外感风寒、内伤湿滞或夏伤暑湿所致的感冒,症见头痛昏重、胸膈痞闷、脘腹胀痛、呕吐泄泻;胃肠型感冒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克,一日3~4次。

口服。一次5~10毫升,一日2次,用时摇匀。

副作用

尚不明确。

1.近年来,应用藿香正气水出现的过敏反应,应引起医生重视。 2.有报道服用藿香正气水致荨麻疹样药疹、上消化道出血、过敏性紫癜以及低血糖。

禁忌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成分

乌梅肉、薄荷、紫苏叶、葛根。辅料为蔗糖。

白芷,苍术,陈皮,大腹皮,茯苓,甘草浸膏,广藿香油,厚朴,生半夏,紫苏叶油。

性状

本品为土黄色或黄色的颗粒,味甜,微酸。

本品为棕色的澄清液体;味辛、微甜。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昆明中药梅苏颗粒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昆明中药梅苏颗粒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昆明中药梅苏颗粒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昆明中药梅苏颗粒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 饮食宜清淡。服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2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 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吐泻明显,并有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4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