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苏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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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梅苏颗粒

川贝枇杷糖浆

规格

每袋重10g

生产企业

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

广西禅方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53021163

国药准字Z45021648
说明
适应症

清解暑热,生津止渴。用于感冒暑热引起的口渴,咽干,胸中满闷,头目眩晕。

清热宣肺,化痰止咳。用于风热犯肺、痰热内阻所致的咳嗽痰黄或咯痰不爽、咽喉肿痛、胸闷胀痛;感冒、支气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克,一日3~4次。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成分

乌梅肉、薄荷、紫苏叶、葛根。辅料为蔗糖。

川贝母流浸膏、桔梗、枇杷叶、薄荷脑。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杏仁香精。

性状

本品为土黄色或黄色的颗粒,味甜,微酸。

国药准字Z45021648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昆明中药梅苏颗粒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昆明中药梅苏颗粒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昆明中药梅苏颗粒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昆明中药梅苏颗粒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5.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