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苏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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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梅苏颗粒

广东凉茶颗粒

规格

每袋重10g

10gx20袋
生产企业

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

广东康奇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53021163

国药准字Z44023290
说明
适应症

清解暑热,生津止渴。用于感冒暑热引起的口渴,咽干,胸中满闷,头目眩晕。

清热解暑,去湿生津。用于四时感冒,发热喉痛,湿热积滞,口干尿赤。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克,一日3~4次。

用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1~2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成分

乌梅肉、薄荷、紫苏叶、葛根。辅料为蔗糖。

岗梅、山芝麻、五指柑、淡竹叶、木蝴蝶、布渣叶、火炭母、金沙藤、广金钱草、金樱根。

性状

本品为土黄色或黄色的颗粒,味甜,微酸。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或不规则状粉末;味苦、甘。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昆明中药梅苏颗粒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昆明中药梅苏颗粒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昆明中药梅苏颗粒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昆明中药梅苏颗粒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饮食宜清淡。

2、孕妇慎用。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

4、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吐泻明显,并有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