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苏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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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梅苏颗粒

罗汉果止咳糖浆

规格

每袋重10g

100ml
生产企业

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

桂林中族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53021163

国药准字Z45020651
说明
适应症

清解暑热,生津止渴。用于感冒暑热引起的口渴,咽干,胸中满闷,头目眩晕。

祛痰止咳。用于感冒咳嗽。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克,一日3~4次。

口服。一次10~15毫升,一日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成分

乌梅肉、薄荷、紫苏叶、葛根。辅料为蔗糖。

罗汉果、枇杷叶、桑白皮、白前、百部、桔梗、薄荷油。辅料为蔗糖、枸橼酸、苯甲酸钠、香草香精。

性状

本品为土黄色或黄色的颗粒,味甜,微酸。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色的澄清液体;味甜、微苦、凉。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昆明中药梅苏颗粒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昆明中药梅苏颗粒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昆明中药梅苏颗粒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昆明中药梅苏颗粒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伤风咳嗽,寒热症状不明显者。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