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苏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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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梅苏颗粒

复方氨酚那敏颗粒

规格

每袋重10g

8克*9袋
生产企业

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

四川菲德力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53021163

国药准字H51023766
说明
适应症

清解暑热,生津止渴。用于感冒暑热引起的口渴,咽干,胸中满闷,头目眩晕。

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咽痛、鼻塞、打喷嚏等症状。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克,一日3~4次。

口服。成人,一次1~2袋,一日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偶见粒细胞、血小板减少、厌食、恶心、呕吐、皮疹等不良反应。

禁忌

尚不明确。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3.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4.请光眼患者禁用。

成分

乌梅肉、薄荷、紫苏叶、葛根。辅料为蔗糖。

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毫克咖啡因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毫克人工牛黄毫克

性状

本品为土黄色或黄色的颗粒,味甜,微酸。

颗粒剂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昆明中药梅苏颗粒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昆明中药梅苏颗粒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昆明中药梅苏颗粒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昆明中药梅苏颗粒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用药-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服用沱牌复方氨酚那敏颗粒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沱牌复方氨酚那敏颗粒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前列腺肥大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对沱牌复方氨酚那敏颗粒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复方氨酚那敏颗粒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请将沱牌复方氨酚那敏颗粒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沱牌复方氨酚那敏颗粒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