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苏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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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梅苏颗粒

儿咳糖浆

规格

每袋重10g

生产企业

广西万寿堂药业有限公司

桂林中族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5020100

国药准字Z20026374
说明
适应症

清解暑热,生津止渴。用于感冒暑热引起的口渴,咽干,胸中满闷,头目眩晕

止咳祛痰。用于感冒引起的咳嗽。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克,一日3~4次

口服,二至五岁一次3~5毫升,五岁以上一次5~10毫升,一日3~4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禁忌

糖尿病、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溃疡病患儿禁服.

成分

乌梅肉、薄荷、紫苏叶、葛根。辅料为蔗糖。

枇杷叶、甘草、橙皮酊、桔梗、薄荷脑、氯化铵。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香精。

性状

本品为土黄色的颗粒;味甜、微酸。

本品为棕色粘稠液体,味甜,有清凉感。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该药品适用于咳嗽痰多,寒热症状不明显者。若出现高热或喘促气急者,应到医院就诊。   3、该药品含氯化铵。肝肾功能异常者及老年患者慎用;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