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苏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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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梅苏颗粒

小儿解感颗粒

规格

每袋重10g

2.5g*12袋
生产企业

广西万寿堂药业有限公司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5020100

国药准字Z20060210
说明
适应症

清解暑热,生津止渴。用于感冒暑热引起的口渴,咽干,胸中满闷,头目眩晕

清热解表,消炎止咳。用于感冒发烧,头痛鼻塞,咳嗽喷嚏,咽喉、肿痛。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克,一日3~4次

开水冲服。一至三岁小儿,一次1克,四至六岁,一次2克,九至十四岁,一次3克,一日3次,或遵医嘱。

副作用

尚不明确。

禁忌

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成分

乌梅肉、薄荷、紫苏叶、葛根。辅料为蔗糖。

大青叶、柴胡、黄芩、荆芥、桔梗、甘草。

性状

本品为土黄色的颗粒;味甜、微酸。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糖尿病患儿、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