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苏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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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梅苏颗粒

丁香风油精

规格

每袋重10g

6ml
生产企业

广西万寿堂药业有限公司

江苏华神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5020100

国药准字Z32020267
说明
适应症

清解暑热,生津止渴。用于感冒暑热引起的口渴,咽干,胸中满闷,头目眩晕

清凉散热,止痛止痒。用于蚊虫蜇咬,晕船晕车,感冒头痛,亦可用于龋齿止痛。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克,一日3~4次

外用,涂擦于太阳穴或患处,每日2~3次,治疗龋齿痛时,可蘸以小棉球,嵌入蛀孔内。

副作用
禁忌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成分

乌梅肉、薄荷、紫苏叶、葛根。辅料为蔗糖。

薄荷脑、樟脑、桉油、丁香酚、水杨酸甲酯,辅料为液体石蜡、野绿素、香料

性状

本品为土黄色的颗粒;味甜、微酸。

本品为淡绿色澄清油状液体;有特殊的香气,味凉而辣。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对蚊虫叮咬局部反应较重者应去医院就诊。3.感冒头痛应同时内服其他治疗感冒药物。4.用药后局部出现皮疹等过敏表现者应停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