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苏颗粒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梅苏颗粒

百咳静糖浆

规格

每袋重10g

120ml
生产企业

广西万寿堂药业有限公司

广西邦琪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5020100

国药准字Z45022001
说明
适应症

清解暑热,生津止渴。用于感冒暑热引起的口渴,咽干,胸中满闷,头目眩晕

清热化痰、平喘止咳。外感风热所致的咳嗽、咯痰;感冒,急、慢性支气管炎,百日咳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克,一日3~4次

口服。1岁至2岁一次5毫升,3岁至5岁一次10毫升,成人一次20~25毫升,一日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禁忌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成分

乌梅肉、薄荷、紫苏叶、葛根。辅料为蔗糖。

陈皮、麦冬、前胡、苦杏仁(炒)、清半夏、黄芩、百部(蜜炙)、黄柏、桑白皮、甘草、麻黄(蜜炙)、葶苈子(炒)、紫苏子(炒)、天南星(炒)、桔梗、瓜蒌子(炒)。辅料为:蔗糖、山梨酸钾、香精。

性状

本品为土黄色的颗粒;味甜、微酸。

本品为黑褐色的液体;气香,味微苦涩。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香燥、过咸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服。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1.运动员慎用。

12.有少量摇之易散的沉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