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苏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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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梅苏颗粒

苍莲感冒片

规格

每袋重10g

薄膜衣片每片重0.26g(含对乙酰氨基酚80mg)
生产企业

广西万寿堂药业有限公司

广东南国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5020100

国药准字Z20027060
说明
适应症

清解暑热,生津止渴。用于感冒暑热引起的口渴,咽干,胸中满闷,头目眩晕

解热镇痛。用于感冒发热,头痛,咽喉肿痛。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克,一日3~4次

口服,一次4~5片,一日3次。

副作用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肾功能不全患者长期应用可能会有铝蓄积中毒,出现精神症状。

禁忌

1.孕妇忌用。2.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3.阑尾炎或急腹症时,服用本品可使病情加重,可增加阑尾穿孔的危险,应禁用。

成分

乌梅肉、薄荷、紫苏叶、葛根。辅料为蔗糖。

苍莲干膏虎杖干膏对乙酰氨基酚淀粉氢氧化铝硬脂酸镁

性状

本品为土黄色的颗粒;味甜、微酸。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显褐色;味苦。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氢氧化铝。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哺乳期妇女慎用;骨折患者不宜服用,这是由于不溶性磷酸铝复合物的形成,导致血清磷酸盐浓度降低及磷自骨内移出;本品能妨碍磷的吸收,长期服用能引起低磷血症;低磷血症(如吸收不良综合征)患者慎用;本品有便秘作用,故长期便秘者应慎用。4.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