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苏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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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梅苏颗粒

川贝枇杷糖浆

规格

每袋重10g

100ml
生产企业

广西万寿堂药业有限公司

桂林中族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5020100

国药准字Z45020650
说明
适应症

清解暑热,生津止渴。用于感冒暑热引起的口渴,咽干,胸中满闷,头目眩晕

清热宣肺,化痰止咳。用于风热犯肺、痰热内阻所致的咳嗽痰黄或咯痰不爽、咽喉肿痛、胸闷胀痛;感冒、支气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克,一日3~4次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禁忌

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成分

乌梅肉、薄荷、紫苏叶、葛根。辅料为蔗糖。

川贝母流浸膏、桔梗、枇杷叶、薄荷脑。辅料为蔗糖、杏仁香精、苯甲酸钠。

性状

本品为土黄色的颗粒;味甜、微酸。

本品为棕红色的黏稠液体;气香、味甜、微苦、凉。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5、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6、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