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苏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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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梅苏颗粒

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

规格

每袋重10g

5gx10袋
生产企业

广西万寿堂药业有限公司

贵州君之堂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5020100

国药准字H52020575
说明
适应症

清解暑热,生津止渴。用于感冒暑热引起的口渴,咽干,胸中满闷,头目眩晕

适用于缓解儿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克,一日3~4次

温开水冲服,12岁以下儿童用量如下: 1~3岁,体重10~14公斤,一次0.5~1袋;4~63岁,体重16~20公斤,一次1~1.5袋;7~9岁,体重22~26公斤,一次1.5~2袋;10~12岁,体重28~32公斤,一次2~2.5袋;一日3次。

副作用

1. 少数病例可发生粒细胞缺乏症﹑高铁血红蛋白症﹑过敏性皮炎(皮疹﹑皮肤瘙痒等)﹑肝损害﹑血小板减少症﹑思睡等。 2. 长期大量用药,尤其是在肾功能低下者,可出现肾绞痛或急性肾功能衰竭(少尿﹑尿毒症)或慢性肾功能衰竭(镇痛药性肾病)。

禁忌

1. 对本品某一成分过敏者禁用。 2. 活动性消化性溃疡患者禁用。 3. 新生儿或早产儿不宜用本品。 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成分

乌梅肉、薄荷、紫苏叶、葛根。辅料为蔗糖。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0.125g、马来酸氯苯那敏0.5mg、人工牛黄5mg。

性状

本品为土黄色的颗粒;味甜、微酸。

本品为淡黄色至黄色或淡橙黄色颗粒。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