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苏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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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梅苏颗粒

小儿清热止咳口服液(小儿清热止咳合剂)

规格

每袋重10g

10ml*10支
生产企业

广西万寿堂药业有限公司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5020100

国药准字Z20063968
说明
适应症

清解暑热,生津止渴。用于感冒暑热引起的口渴,咽干,胸中满闷,头目眩晕

清热宣肺,平喘,利咽。用于小儿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恶寒,咳嗽痰黄,气促喘息,口干音哑,咽喉肿痛。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克,一日3~4次

口服。一至二岁一次3~5ml,三至五岁一次5~10ml,六至十四岁一次10~15ml,一日3次,用时摇匀。

副作用
禁忌
成分

乌梅肉、薄荷、紫苏叶、葛根。辅料为蔗糖。

本品主要成分为麻黄、苦杏仁(炒)、石膏、甘草、黄芩、板蓝根、北豆根。

性状

本品为土黄色的颗粒;味甜、微酸。

本品为棕黄色的液体,久置有少量沉淀;味甘、微苦。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运动员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