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苏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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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梅苏颗粒

酚氨咖敏颗粒

规格

每袋重10g

5gx20袋
生产企业

广西万寿堂药业有限公司

云南植物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5020100

国药准字H53021991
说明
适应症

清解暑热,生津止渴。用于感冒暑热引起的口渴,咽干,胸中满闷,头目眩晕

用于感冒、发热、头痛、神经痛及风湿痛等。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克,一日3~4次

口服一次1~2袋,一日3次。温开水冲服。

副作用

1.少数病例可发生粒细胞缺乏症、贫血、过敏性皮炎、皮肤瘙痒、肝炎或血小板减少症等。 2.长期大量用药,尤其是在肾功能低下者,可出现肾绞痛或急性肾功能衰竭(少尿、尿毒症)或慢性肾功能衰竭(镇痛药性肾病)。

禁忌

1.对本品任何一种成份过敏者禁用。 2.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

成分

乌梅肉、薄荷、紫苏叶、葛根。辅料为蔗糖。

氨基比林。

性状

本品为土黄色的颗粒;味甜、微酸。

本品为的着色的颗粒;味甜。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管理机器及高空作业等。 2.不宜大量或长期用药,以防引起造血系统和肝、肾脏损害。 3.服用本品时饮酒,会增加本品的不良反应。 4.对碘过敏者对本品可能也过敏。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