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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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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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0g |
每袋重10克(相当于总药材6克) |
生产企业 |
河北康芝制药有限公司 |
江西南昌桑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5268 |
国药准字Z36021493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解暑热,生津止渴。用于感冒暑热引起的口渴,咽干,胸中满闷,头目眩晕 |
清热解表,止咳化痰。用于感冒发热,头痛鼻塞,伤风咳嗽,咽喉肿痛,四肢怠倦,流行性感冒。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克,一日3~4次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 |
副作用 | ||
禁忌 | ||
成分 |
乌梅肉、薄荷、紫苏叶、葛根。辅料为蔗糖。 |
柴胡、金银花、葛根、青蒿、连翘、黄芩、桔梗、苦杏仁、薄荷脑。辅料为蔗糖。 |
性状 |
本品为土黄色或黄色的颗粒,味甜,微酸。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具清凉感。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的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的指导下服用; 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8.糖尿病患者慎用;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清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