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苏颗粒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梅苏颗粒

感冒止咳片

规格

每袋装10g

18片
生产企业

河北康芝制药有限公司

吉林国药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55268

国药准字Z20090748
说明
适应症

清解暑热,生津止渴。用于感冒暑热引起的口渴,咽干,胸中满闷,头目眩晕

清热解表,止咳化痰。用于感冒发烧,头疼鼻塞,伤风咳嗽,咽喉肿痛,四肢倦怠,流行性感冒。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克,一日3~4次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成分

乌梅肉、薄荷、紫苏叶、葛根。辅料为蔗糖。

柴胡、金银花、葛根、青蒿、连翘、黄芩、桔梗、苦杏仁、薄荷脑。

性状

本品为土黄色或黄色的颗粒,味甜,微酸。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棕褐色;味微苦,具清凉感。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8、糖尿病患者慎用。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