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苏颗粒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梅苏颗粒

源吉林甘和茶

规格

每袋装10g

6.8g*10袋
生产企业

河北康芝制药有限公司

国药集团德众(佛山)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55268

国药准字Z44023511
说明
适应症

清解暑热,生津止渴。用于感冒暑热引起的口渴,咽干,胸中满闷,头目眩晕

疏风清热,解暑消食,生津止渴。用于感冒发热,头痛,骨节疼痛,食滞饱胀,腹痛吐泻。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克,一日3~4次

开水泡服或煎服,一次2~3盒,一日1~2次。风寒感冒者另加生姜两片,葱头两个,紫苏叶3g同煎。

副作用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成分

乌梅肉、薄荷、紫苏叶、葛根。辅料为蔗糖。

紫苏叶、青蒿、香薷、薄荷、葛根、前胡、防风、黄芩、连翘、桑叶、淡竹叶、广藿香、苦丁茶、水翁花、荷叶、川木通、栀子、茵陈、粉萆薢、槐花、威灵仙、苍术、厚朴、陈皮、乌药、布渣叶、山楂、槟榔、紫苏梗、龙胆、旋覆花、甘草、牡荆叶(嫩叶)、千里光(嫩叶)、玉叶金花。

性状

本品为土黄色或黄色的颗粒,味甜,微酸。

本品为黑褐色的颗粒状物;气香,茶水 味甘、微凉。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慎用。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慎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