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苏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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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梅苏颗粒

小儿至宝丸

规格

每袋装10g

1.5g
生产企业

河北康芝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55268

国药准字Z14020428
说明
适应症

清解暑热,生津止渴。用于感冒暑热引起的口渴,咽干,胸中满闷,头目眩晕

疏风镇惊,化痰导滞,用于小儿风寒感冒,停食停乳,发热鼻塞,咳嗽痰多,呕吐泄泻。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克,一日3~4次

口服,一次一丸,一日2-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成分

乌梅肉、薄荷、紫苏叶、葛根。辅料为蔗糖。

紫苏叶、广藿香、薄荷、羌活、陈皮、白附子(制)、胆南星、白芥子(炒)、川贝母、槟榔、山楂(炒)、茯苓、六神曲(炒)、麦芽(炒)、琥珀、冰片、天麻、钩藤、僵蚕(炒)、蝉蜕、全蝎、牛黄、雄黄、滑石、朱砂。

性状

本品为土黄色或黄色的颗粒,味甜,微酸。

本品为橙黄 色至棕黄 色的大蜜丸;气微香,味微苦, 有辛凉感。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处方中含朱砂、雄黄,不宜过量久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2.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本品可嚼服,也可分份吞服。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