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苏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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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梅苏颗粒

回春散

规格

每袋装10g

每瓶装0.3g
生产企业

河北康芝制药有限公司

国药集团冯了性(佛山)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55268

国药准字Z20025630
说明
适应症

清解暑热,生津止渴。用于感冒暑热引起的口渴,咽干,胸中满闷,头目眩晕

清热定惊,驱风祛痰。用于小儿惊风,感冒发热,呕吐腹泻,咳嗽气喘。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克,一日3~4次

口服。周岁以内小儿一次0.1g(1/3袋),一岁至二岁一次0.2g(2/3袋),三至四岁一次0.3g(1袋),5岁以上一次0.4 ~0.6g(1*1/3 ~2袋);一日2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成分

乌梅肉、薄荷、紫苏叶、葛根。辅料为蔗糖。

人工麝香、人工牛黄、天麻(制)、全蝎(制)、僵蚕(制)、川贝母、半夏(制)、钩藤、胆南星、木香、豆蔻、檀香、陈皮、沉香、枳壳、甘草、天竺黄、朱砂、清宁[大黄、麦芽、槐花、桃叶、黑豆、白术、车前子、侧柏叶、厚朴、半夏(制)、绿豆、陈皮、黄芩、香附(制)、桑枝]。

性状

本品为土黄色或黄色的颗粒,味甜,微酸。

本品为淡棕褐色的粉末;气香,味微苦。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运动员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