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苏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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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梅苏丸

红色正金软膏

规格

每10粒重1.56g

4g
生产企业

西安阿房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湛江吉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61021264

国药准字Z44020385
说明
适应症

清热解暑,生津止渴。用于中暑风热,头昏目眩,口干舌燥,津液不足。

驱风,兴奋,局部止痒,止痛。用于中暑,头晕,伤风鼻塞,虫咬,蚊叮等。

用法用量

含化,一次30克,一日2~3次。

外用,涂搽于太阳穴或患处。

副作用

尚不明确。

涂布部位如有灼烧感或瘙痒明显、局部红肿。

禁忌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皮肤破损处忌用。

成分

乌梅肉、紫苏叶、薄荷叶、葛根、檀香、豆蔻、柿霜。

薄荷脑、薄荷油、肉桂油、樟脑、樟油、桉油、丁香罗勒油。

性状

本品为褐色的水丸;味甜、微酸。

本品为红棕色的油膏;气芳香。

注意事项

1.饮食宜清淡。2.孕妇慎用。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应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婴幼儿、年老体虚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缓解,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供外用涂擦。2.涂布部位如有灼烧感或瘙痒明显、局部红肿等情况,应停止用药,并将局部药物清除,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对本品成份有过敏史者禁用。4.孕妇慎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