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苏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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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梅苏丸

清凉油

规格

每10粒重1.56g

每盒装3克;每盒装19克;每盒装3.5克
生产企业

河南时珍制药有限公司

江西众源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1020448

国药准字Z36020666
说明
适应症

清热解暑,生津止渴。用于中暑风热,头昏目眩,口干舌燥,津液不足。

本品清凉散热,醒脑提神,止痒止痛。用于感冒头痛,中暑,晕车,蚊虫叮咬。

用法用量

含化,一次30克,一日2~3次。

外用,涂擦于额角太阳穴、眉间印堂穴或鼻孔周围,虫咬,烧烫伤涂于局部损伤处。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尚不明确。

成分

乌梅肉、紫苏叶、薄荷叶、葛根、檀香、豆蔻、柿霜。

本品主要成份桉油、薄荷脑、薄荷素油、丁香油、桂皮油、樟脑油。

性状

本品为褐色的水丸;味甜、微酸。

本品为淡黄色软膏;气芳香,对皮肤有清凉刺激感;在40°C以上熔化。

注意事项

1.饮食宜清淡。2.孕妇慎用。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应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婴幼儿、年老体虚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缓解,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眼睛、外阴等皮肤粘膜及破损处禁用。

2.本品为外用药,不可内服。

3.涂布部位如有明显灼热感或瘙痒、局部红肿等情况,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