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苏丸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梅苏丸

龙虎人丹

规格

每10粒重1.56g

每丸重0.04g
生产企业

安阳路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中华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1020770

国药准字Z20025168
说明
适应症

清热解暑,生津止渴。用于中暑风热,头昏目眩,口干舌燥,津液不足。

开窍醒神,祛暑化浊,和中止呕。用于中暑头晕,恶心呕吐,腹泻及晕车,晕船。

用法用量

含化,一次30克,一日2~3次。

口服或含服,一次4~8粒。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婴幼儿及孕妇禁用。

成分

乌梅肉、紫苏叶、薄荷叶、葛根、檀香、豆蔻、柿霜。

薄荷脑、冰片、丁香、砂仁、八角茴香、肉桂、胡椒、木香、干姜、儿茶、甘草、糯米粉、苯甲酸钠、红氧化铁、糊精、滑石粉、二甲硅油、石墨粉剂、乙醇。

性状

本品为褐色的水丸;味甜、微酸。

本品为铁红色包衣糊丸;具特异香气,味甘、凉。

注意事项

1.饮食宜清淡。2.孕妇慎用。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应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婴幼儿、年老体虚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缓解,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