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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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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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10粒重1.56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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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安阳路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河北奥星集团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1020770 |
国药准字Z13021449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暑,生津止渴。用于中暑风热,头昏目眩,口干舌燥,津液不足。 |
芳香开窍,行气止痛。用于痰迷心窍所致的痰厥昏迷,中风偏瘫,肢体不利,以及中暑,心胃气痛。 |
用法用量 |
含化,一次30克,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1丸,一日1-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乌梅肉、紫苏叶、薄荷叶、葛根、檀香、豆蔻、柿霜。 |
主要成分为苏合香、安息香、冰片、水牛角浓缩粉、麝香、檀香、沉香、丁香、香附、木香、乳香(制)、荜茇等15味。 |
性状 |
本品为褐色的水丸;味甜、微酸。 |
本品为赭色的大蜜丸;气芳香、味微苦,辛。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2.孕妇慎用。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应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婴幼儿、年老体虚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缓解,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气恼辛辣食物,孕妇忌用。热病与脱症者不宜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