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苏丸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梅苏丸

清血八味胶囊

规格

每10粒重1.56克

每粒装0.45g
生产企业

民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内蒙古蒙利中蒙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1022162

国药准字Z15020084
说明
适应症

清热解暑,生津止渴。用于中暑风热,头昏目眩,口干舌燥,津液不足。

清讧血。用于血热头痛,口渴目赤,中暑。

用法用量

含化,一次30克,一日2~3次。

口服,一次2~3粒,一日1~2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禁忌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孕妇禁用。

成分

乌梅肉、紫苏叶、薄荷叶、葛根、檀香、豆蔻、柿霜。

檀香、石膏、红花、苦地丁、瞿麦、胡黄连、麦冬、人工牛黄。

性状

本品为褐色的水丸;味甜、微酸。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灰紫色;气香,味微甘。

注意事项

1.饮食宜清淡。2.孕妇慎用。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应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婴幼儿、年老体虚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缓解,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饮食宜清淡。2.高血压、高血脂、高血糖、血液粘稠均属“讧血”范畴,对高血压、高血脂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应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婴幼儿、年老体虚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一周后症状无缓解,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