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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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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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10粒重1.56g |
每粒装0.25g |
生产企业 |
河南信心药业有限公司 |
江西天之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1021888 |
国药准字Z20000008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暑,生津止渴。用于中暑风热,头昏目眩,口干舌燥,津液不足。 |
健胃、祛暑。用于因中暑而引起的头晕,恶心,腹痛,胃肠不适。 |
用法用量 |
含化,一次30克,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4粒,儿童酌减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孕妇忌服 |
成分 |
乌梅肉、紫苏叶、薄荷叶、葛根、檀香、豆蔻、柿霜。 |
樟脑、干姜、大黄、小茴香、肉桂、辣椒、桉油。辅料为植物油、明胶、甘油、色素(焦糖色)。 |
性状 |
本品为褐色的水丸;味甜、微酸。 |
本品为棕褐色至黑色的胶丸,内容物为黄棕色至棕褐色粘稠油质混悬液;有樟脑的特殊香气,味辛辣,微苦。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2.孕妇慎用。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应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婴幼儿、年老体虚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缓解,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