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苏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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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梅苏丸

十滴水

规格

每10粒重1.56g

每支装10ml
生产企业

河南信心药业有限公司

李时珍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1021888

国药准字Z42021353
说明
适应症

清热解暑,生津止渴。用于中暑风热,头昏目眩,口干舌燥,津液不足。

健胃,祛暑。用于因中暑而引起的头晕、恶心、腹痛、胃肠不适。

用法用量

含化,一次30克,一日2~3次。

口服。一次2~5毫升,儿童酌减。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孕妇忌服。

成分

乌梅肉、紫苏叶、薄荷叶、葛根、檀香、豆蔻、柿霜。

樟脑、干姜、大黄、小茴香、肉桂、辣椒、桉油。

性状

本品为褐色的水丸;味甜、微酸。

本品为棕红色至棕褐色的澄清液体;气芳香,味辛辣。

注意事项

1.饮食宜清淡。2.孕妇慎用。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应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婴幼儿、年老体虚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缓解,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驾驶员、高空作业者慎用。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该药品不宜长期服用。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该药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