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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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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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支装10ml |
每丸重0.25g |
生产企业 |
四川省中药厂有限责任公司 |
青海久美藏药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0869 |
国药准字Z63020207 |
说明 | ||
适应症 |
润肺止咳。用于肺热咳嗽,痰稠色黄,咯痰不爽。 |
清肺止咳。用于肺热咳嗽,痰多。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15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桔梗、浙贝母、苦杏仁、麦冬、黄芩、枇杷叶、甘草 |
柯子(去核)、毛柯子(去核)、余甘子(去核)、藏木香、木香、木香马兜铃、天竺黄、紫草茸、藏茜草、紫草、高山辣根菜、翼首草、力嘎都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糖浆剂。 |
本品为紫红色水丸,气微、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本品适用于肺热咳嗽,其表现为咳嗽气促,或喉中有痰鸣,痰质粘,伴身热,口干,咽痛。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4.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5.儿童、孕妇、体质虚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