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复方 | |
生产企业 |
四川省三星堆制药有限公司 |
新疆全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0515 |
国药准字H65020235 |
说明 | ||
适应症 |
镇咳祛痰。用于咳嗽痰多。 |
适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咳嗽口干等症状。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8片,一日3次。 |
口服,成人一次2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未确定 |
偶见白细胞或血小板减少、厌食、恶心、呕吐、皮疹等不良反应。 |
禁忌 |
尚未确定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桔梗﹑款冬花﹑远志(制)﹑甘草﹑淀粉。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对乙酰氨基酚113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13毫克、连翘挥发油0.00032毫升、薄荷油0.00116毫升、维生素C53.23毫克、银翘浸膏161.3毫克、荆芥挥发油0.00024毫升。辅料为: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灰白色;味微甜。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浅棕色至棕色粉末;味苦,微酸,有清凉感。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咳嗽痰多,寒热症状不明显者。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儿童、孕妇、体质虚弱及胃肠功能差者慎用。 7.严格按照说明书剂量服用,不宜长期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3.前列腺肥大和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6.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7.禁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8.本品不适用于风寒感冒患者。9.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