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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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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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50粒重约3克 |
0.5g |
生产企业 |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山西康欣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2020354 |
国药准字H14022945 |
说明 | ||
适应症 |
滋养肝肾,祛风明目。用于肝肾不足,头晕眼花,视物不清,迎风流泪。 |
有止眩晕,补气血,通血脉,舒筋活血等作用。可用于高血压病,脑血栓,脑动脉硬化引起的头晕,头胀,头痛,目眩,肢体麻木以及心脑血管疾病引起的偏瘫等病症。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2片,一日3次,4-6周为一个疗程。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少数病人服用后,有口干、舌燥等反应,故临床热象明显者不宜使用。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桑叶、黑芝麻(炒)。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片含天麻蜜环菌粉0.3g ,黄芪当归浸膏0.2g。 |
性状 |
本品为黑褐色的水丸;味微苦。 |
本品为糖衣片或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呈褐色或棕褐色;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因风热上犯而红眼流泪者慎用。2.因肝经湿热,眼红、眼痛、畏光、流泪、口苦舌苔黄腻者慎用。3.用药后一周症状无缓解者应到医院就诊。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明显发热者不宜使用。 |